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无论是外呼智能机器人,还是真实的电话营销人员,不经消费者同意拨打这类营销电话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还有一种虚拟运营商,业内统称为“虚商”,虚拟运营商同样发售11位的手机号码,大部分都是17或是16等数字开头,被业内称为“小号”。这些从事外呼业务的公司,都是从虚拟运营商购买的“小号”,这些号码没有实体手机卡,也不需要实名认证。利用获客软件偷取消费者电话号码,虚拟运营商有大量的小号,再加上外呼智能机器人所谓的科技加持,市场上外呼公司的电话销售产业链条,就这样快速形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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