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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柏芝法庭怒怼律师:媒体说票房不好我就得认?媒体是你亲戚吗

2025-12-09

“媒体大众说不好我就得说不好?我妈妈觉得很好啊,媒体是你亲戚吗?” 12月9日,香港高等法院内,张柏芝面对律师关于票房失利的提问,连珠炮似地反击道。这场她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合约纠纷案,已从单纯的法律争端,演变为对娱乐圈评价标准的深层辩论。

法庭交锋:从合约纠纷到评价体系之争

这场官司的核心是余毓兴及其公司向张柏芝索赔1276万港元。原告方指控张柏芝在收取超过4000万港元预支片酬后,未履行多部电影合约义务。而张柏芝方面坚决否认这一指控,并表示相关合约上的签名系伪造。
在庭审中,当原告律师提及某部电影上映后“票房不佳”时,张柏芝反应激烈,连续反问道:“什么叫‘上映后票房不佳’?我不理解,原因是什么?什么叫‘不好’?‘不好’的定义是什么?” 律师解释这是“媒体报道”后,张柏芝进一步反驳:“法庭不是该讲真假吗?为什么非要讨论媒体说好或不好,而不问我怎么说?”这番话直指问题的核心,在讲究事实与证据的法庭上,充满主观色彩的媒体评价能否作为法律证据。

案件背景:十余年的恩怨纠葛

这场纠纷的根源可追溯到2011年。当时张柏芝与余毓兴签订了《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》,余毓兴支付了4000万港元片酬,约定张柏芝出演四部电影。次年又追加两部电影合约,预付276万港元。然而,双方对合约履行情况各执一词。余毓兴指控张柏芝收钱后未完全履约;张柏芝则反驳称“没有电影,为什么要收钱?”她强调自己只拍了一部《危险关系》,其余电影因对方未提供剧本而未能拍摄。这已不是张柏芝首次与经纪人发生纠纷。从朱永龙到向华强,她的职业生涯伴随着多次合约争议。而余毓兴本人也曾卷入伪造公章等丑闻,使得这场官司更加扑朔迷离。

形象转变:从影后到“票房毒药”

张柏芝的职业生涯堪称大起大落。18岁出演《喜剧之王》一举成名,24岁凭借《忘不了》成为金像奖影后。然而,随着2008年“艳照门”事件爆发,她的演艺事业遭受重创。复出后,张柏芝主演的《最强喜事》《无价之宝》等电影票房均未达预期,被冠上“票房毒药”称号。近年来,她已将事业重心转向综艺节目和直播带货,较少出演电影。与此同时,她的个人生活也备受关注。与谢霆锋离婚后,她独立抚养三个儿子,塑造了“坚强妈妈”的形象。这次庭审中,她也提及母亲认为她的表演很好,展现出对家庭评价的重视。

行业反思:票房是否是唯一标准

这场风波引发了对娱乐圈评价体系的思考。票房成绩固然是衡量电影商业成功的重要指标,但这是否是评价演员价值的唯一标准?张柏芝的反问触及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:当媒体塑造的叙事与个人认同产生冲突时,孰是孰非?在流量为王的时代,媒体报道往往追求爆点和话题度,这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。一位业内人士评论道:“演员的价值不应仅由票房定义,演技、专业态度和行业贡献都应纳入考量。张柏芝的案例反映了娱乐圈评价体系的单一化问题。”

庭审进展:张柏芝完成作证

经过三天的庭审,张柏芝已完成作证阶段。与前一天情绪激动相比,12月9日的庭审中她表现更为稳定。当法官宣布她可离开时,她表现得“好开心”,并向法官鞠躬致谢。案件将继续审理,张柏芝的助手周静仪将成为下一个出庭作证的证人。案件的最终判决或将影响张柏芝未来的职业生涯和财务状况。无论结果如何,这场官司都已成为娱乐圈合约纠纷的一个标志性案例。它不仅关乎两位当事人,更触及了娱乐圈评价体系、明星与媒体关系等深层问题。

真相与评价的博弈

张柏芝在法庭上的激烈反应,某种程度上代表了艺人对媒体标签的反抗。在注重形象和流量的娱乐圈,艺人们常常被困在媒体塑造的叙事中,难以发出自己的声音。这场官司最终会如何判决尚不得而知,但它已成功引发公众对娱乐圈评价标准的思考。在一个非黑即白的舆论场中,或许我们需要更多元、更包容的视角来评价艺人和作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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